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现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塔河油田十区、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
建设地点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
公示内容: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18日-2025年10月21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建设单位联系人:方先生
联系电话:0991-3166252
附件1:塔河油田十区、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验收报告全本(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
附件2:专家组验收意见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
2025年9月18日